导读
近期网络上关于"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废止"的讨论引发关注,多地人社局在2025年最新发布的稽核案例中持续引用该法规作为执法依据。本文将结合2023 - 2025年官方文件及最新稽核案例,揭示现行社会保险稽核体系的法律依据与实践要点,特别关注法规实际效力、典型应用场景及政策调整方向,为企业和参保人提供权威实务指南。
一、现行社会保险稽核体系法律地位(2025年最新)
- 核心法律依据
- 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》(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)仍在社会保障领域发挥基础性作用。裕安区人社局2023年版权责清单明确要求稽核程序须以该办法为操作蓝本。
- 地方执法实践中,2025年7月乐清市社保局查处违规领取失业保险案例时,同步引用《社会保险法》第51条与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》第12条作为处罚依据。
- 配套政策升级
- 人社部2019年颁布《社会保险数据稽核规程》,引入大数据核验技术,建立了"省级统一部署—市级系统对接—县级实地核查"的三级稽核机制。
- 山东省等地探索创新稽核方式,通过"社保 + 税务 + 市场监管"的三部门联合信用评价体系,实现对参保单位的多维监管。
二、社会保险稽核执行现状分析
- 重点稽核领域(2025年数据)
| 稽核类别 | 查处率 | 典型问题 | |---|---|--| | 参保基数申报 | 63.7% | 虚构工资基数、拆分薪酬结构 | | 参保覆盖面 | 28.5% | 劳务外包规避参保责任 | | 待遇发放 | 7.8% | 双重参保、骗取失业/生育津贴 |
- 稽核技术升级
- 浙江等地试点应用"社保智能眼"系统,通过工商登记、个税申报、公积金数据的三重比对发现异常参保企业。
- 2025年失业保险待遇追缴案例显示,通过跨省参保数据实时联网,系统自动锁定在重庆参保仍领取浙江失业金的对象。
三、典型案例揭示执法新动向(2025年)
案例1:失业保险违规追缴案
- 基本案情:唐诗伦在2020年3月重庆就业参保后,仍持续领取浙江失业保险金19个月,涉及违规金额27,134.65元。
- 执法亮点:
① 建立待遇停发自动触发机制(重新就业即时冻结) ② 采用"网银直退 + 失信公示"组合惩戒方式 ③ 跨省数据交换周期缩短至7个工作日
案例2:社保基数专项稽核
- 山东某制造企业通过将50%工资转为"伙食补贴"降低缴费基数,经大数据筛查发现后补缴差额及滞纳金41.2万元。
四、政策执行困境与改革建议
- 现存矛盾点
- 部分企业仍采用"拆分薪酬""灵活用工"等方式规避参保(山东稽查案例显示违法成本仅正常缴费额的0.3 - 0.5倍)。
- 《社会保险法》施行后,原依据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》制定的部分条款存在适用障碍。
- 专家改进建议
- 立法层面:建立与《社会保险法》相衔接的稽核细则,提高欠缴处罚标准至应缴金额的200% - 300%。
- 技术层面:推行"社保一码通"实现用工、参保、个税数据的实时核验。
- 执法层面:建立"首违免罚—二次警告—三次公示"的梯度惩戒机制。